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199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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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2.72股配股价:3.2元/股,股权登记日:1995-06-06,配股缴款截止日 ,1995-08-25 |
配股缴款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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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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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2.72股,配股价:3.2元/股,申购代码:沪市 深市 ,配售简称: ,1995-08-14 |
配股发行,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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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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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每10股配2.72股,配股价:3.2元/股股权登记日:1995-06-06,,配股缴款日1995-08-14到1995-08-25 ,1995-08-14 |
配股缴款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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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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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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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16,825,522.69 384,896,015.7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08,436,808.17 205,022,723.07
每股净资产 1.89 1.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7 1.8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677,632.95
每股收益 0.005 0.034
净资产收益率(%) 0.26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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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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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28是新宇软件(600687)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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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3.2,配股比例:27.2,配股后总股本:5937.1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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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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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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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9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 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⑴ 审议关于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⑵ 审议关于公司进行资产出售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
⑴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⑵ 2004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⑴ 登记时间:2004年11月26日
⑵ 联系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⑶ 联系人: 毛宇宁
电 话: 0572-8082909
传 真: 0572-8081198
邮 编: 313200
⑷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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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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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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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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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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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0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
会议同意与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的
互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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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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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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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
及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进行资产出售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1月29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事项。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7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盛
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105414股法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46%,
下称:华盛达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拟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对长沙
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长沙新宇)的长期股权投资(占长沙新宇注册资
本的75%)与华盛达集团拥有的部分对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
盛达房产)的出资(占华盛达房产注册资本的32.18%)置换。本次资产置换拟置出
的资产价值3073.94万元,资产置换拟置入的资产价值3540.67万元。置换资产差
价由公司以现金补足。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将拥有华盛达房产90%的股权
,长沙新宇将不在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同日与第二大股东浙江中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873760股
法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1%,下称:中策创业)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书
》,拟将对湖南长沙新宇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1000万及对广东东麒投资有限公
司的应收款600万出售给中策创业,本次出售的资产价值1600万元。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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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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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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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0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同意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向其贷款。借款金
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借款期限自2004年10月10日起至2005年10月9日止,借
款利率按年利率5.5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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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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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财务指标,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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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31日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收购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二、通过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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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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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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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8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借款协议》,向其贷款。借款金额
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04年3月10日至2005年3月10日,借款利率按年利
率5.84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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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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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30,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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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进行出售资产的议案》
本公司拟将部分对北京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占北京新宇注册资本的20%)与部分对上海新宇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占上海新宇注册资本的61%)合计人民币3379.9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聘用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繁忙,工作时间上安排存在一定困难以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等原因,公司决定辞去对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另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此二项议案须提请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德清县华盛达宾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
拟设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900万元占90%,德清县华盛达宾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10%。拟设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德清县莫干山经济开发区双山路,其经营范围为钢材、黄沙、煤炭、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销售;钢管、钢模;自用房屋、场地出租;电子过磅,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2月2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⑴审议关于公司进行出售资产的议案;
⑵审议关于聘用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⑵2004年1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⑴登记时间:2004年1月30日
⑵联系地址:厦门大西洋海景城A栋30层
⑶联系人:赖新、洪斐斐
电话:0592-2397318
传真:0592-2680103
邮编:361003
⑷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特此公告。
厦门新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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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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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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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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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14是新宇软件(600687)红利/配股起始日 |
权息-红利/配股起始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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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起始日。 1994年,年度分配方案为: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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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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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08.25是新宇软件(600687)红利/配股终止日 |
权息-红利/配股终止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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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配股终止日。 1994年,年度分配方案为: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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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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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5(含税),税后10派0,登记日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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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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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5(含税),税后10派0,除权日 |
除权除息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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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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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年度分红,10派1.5(含税),税后10派0,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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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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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6.21是新宇软件(600687)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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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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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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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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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⑵2005年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⑴登记时间:2005年2月2日
⑵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⑶联系人:赖新、毛宇宁
电话:0572-8082909
传真:0572-8081198
邮编:313200
⑷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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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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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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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商达)51%股权。以截止2004年5月31日北京华商达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27,266,667.36元)为基准,以现金方式购买上述股权,共计人民币13,906,000.35元。
本公司拟向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北京华商达44%股权。以截止2004年5月31日北京华商达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27,266,667.36元)为基准,以现金方式购买上述股权,共计人民币11,997,333.64元。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项议案表决时,关联方董事袁建华、赵月琴、袁世杰回避表决。
(具体事项见资产收购及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宣敏洁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根据股东提名,董事会推荐王忠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忠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经理宣敏洁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建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郝庄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郝庄严简历附后)
四、《关于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8月31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 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华盛达宾馆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⑴ 审议关于公司收购北京华商达数据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⑵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
⑴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⑵ 2004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⑴ 登记时间:2004年8月27日
⑵ 联系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⑶ 联系人: 赖新
电 话: 0572-8082909
传 真: 0572-8081198
邮 编: 313200
⑷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6、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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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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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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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03年度 2002年度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176,360,721.78 193,830,929.85
净利润 -2,455,953.10 5,853,713.48
总资产 384,896,015.79 498,095,247.9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05,022,723.07 207,319,433.12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022 0.053
每股净资产 1.864 1.88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64 1.8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78 -0.26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198 2.824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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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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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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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召开200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资产出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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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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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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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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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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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7)“华盛达”
2004年12月30日,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商业银行学院路支行3000万元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期限为2004年12月30日至2005年12月29日。保证期限自借
款发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止。
截止目前,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量为人民币伍仟玖佰万
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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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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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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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
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西湖支行的公司29105414股社会法人股已于2005
年1月5日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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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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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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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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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唐南军”变为“马述志”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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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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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由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商城18层A座变为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
公司概况变动-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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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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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由“新宇软件”变为“华盛达” |
证券简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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