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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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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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安飞天)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的有关《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调解书》,现将公司所涉及诉讼公告如下:
(一)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大学)与珠海经济特区溶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溶信)、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三农)、公司、中国飞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飞天)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第三被告涉及此诉讼。经浙江高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四被告(珠海溶信、福建三农、公司及中国飞天)于2004年11月30日前归还原告浙江大学人民币2500万元,2004年12月31日前归还人民币1500万元;2005年1月31日前归还余款人民币4102.4万元。
2、四被告应根据《浙江大学与珠海溶信关于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纳股份)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逾期付款条款支付违约金。
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085元及浙江大学律师代理费20万元,由四被告于2005年1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
4、如四被告未按上述第一条付款期限支付上述款项,则自付款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六计算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罚息(含原协议规定的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浙江大学有权对四被告所欠款项、违约金、诉讼费用、浙江大学律师费及罚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四被告对上述所有欠款、违约金、诉讼费用、浙江大学律师费及罚息承担连带责任。
(二)浙江大学与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皇冠)、福建三农、公司、中国飞天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第三被告涉及此诉讼。经浙江高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四被告(海南皇冠、福建三农、公司及中国飞天)于2004年11月30日前归还原告浙江大学人民币2500万元,2004年12月31日前归还人民币1500万元;2005年1月31日前归还余款人民币2836.40万元。
2、四被告应根据《浙江大学与海南皇冠关于海纳股份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逾期付款条款支付违约金。
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72886元及浙江大学律师代理费20万元,由四被告于2005年1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
4、如四被告未按上述第一条付款期限支付上述款项,则自付款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六计算逾期未支付款项的罚息(含原协议规定的每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浙江大学有权对四被告所欠款项、违约金、诉讼费用、浙江大学律师费及罚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5、四被告对上述所有欠款、违约金、诉讼费用、浙江大学律师费及罚息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由于分别为上述两起诉讼中的第一被告珠海溶信、海南皇冠与浙江大学签订的《延期支付协议》出具了担保承诺函,需履行连带责任保证而涉及上述诉讼案件。目前公司正在对上述案件的情况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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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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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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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廊坊中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和《执行通知书》共十份,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银行廊坊分行诉中油飞天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油飞天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担保方被列为第二被告。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廊坊中院支持调解,达成有关《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
1、被告中油飞天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农公司)以及公司连带支付从欠息之日至2005年9月9日欠款利息2749477.65元,自2005年9月10日至付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由上述被告依照双方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支付;
2、中油飞天公司、三农公司以及公司向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连带支付原告为解决本案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用1251730元、向原告支付为本案支出的其他费用677026.50元;
3、上述两项自本调解书生效次日起履行;
4、原告中国银行廊坊分行放弃对被告[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纳科技)、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邱忠保]在上述第一、二项的诉讼请求;
5、案件受理费43400元,由公司、中油飞天公司、海纳科技、三农公司共同负担。
二、中国银行廊坊分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廊坊中院支持调解,达成有关《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如下:
1、被告公司、被告三农公司连带支付从欠息之日起至2005年9月9日欠款利息14693010.74元,自2005年9月10日至付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由上述被告依照双方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支付;
2、公司、三农公司向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连带支付原告为解决本案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用2848270元,向原告支付为本案支出其他费用1099106元;
3、上述两项自本案调解协议生效次日履行;
4、原告中国银行廊坊分行放弃对被告邱忠保在上述第一、二项的诉讼请求;
5、案件受理费173214元,由公司、三农公司负担;
6、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在以上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河北中油龙昌药业有限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43860.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3203.68平方米建筑物、373台套机器设备及其他全部附属设施和资产在55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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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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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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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送达的有关《民事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各一份,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原告,下称: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诉南京恒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下称:恒牛公司)、江苏恒龙通信实业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下称:恒龙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担保方被列为第三被告。
南京中院于2005年11月28日作出有关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
1、恒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支付人民币19599999元及相应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04年8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并赔偿其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217500元;
2、公司对恒牛公司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负连带责任。公司在承担连带后,有权向恒牛公司追偿;
3、驳回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对恒龙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21316元、诉讼保全费110520元、其他诉讼费300元,合计232136元,由恒牛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垫付,恒牛公司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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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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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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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2004年11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保俶支行(原告,下称:工行保俶支行)与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下称:浙江海纳)签订3000万元借款合同,工行保俶支行与公司(被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公司对浙江海纳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后浙江海纳归还借款500万元,尚余2500万元未归还。
本案经杭州中院受理,工行保俶支行申请诉前保全,裁定冻结浙江海纳、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5363862.5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经杭州中院审理,于2006年2月27日对该案判决如下:
1、浙江海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给工行保俶支行借款本金2500万元,支付利息363862.5元(利息已计算至2005年12月5日,次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付)。
2、公司对上述公司的应付款项负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13382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27339元,合计261168元,由浙江海纳负担,公司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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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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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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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第六届董、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推举董事赵伟文临时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二、公司将采取措施,包括采用法律手段解决大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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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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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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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忠保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于2006年2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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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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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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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2日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申请执行公司第三大法人股股东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为25587025股,占总股本8.9%,下称:武汉绿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武汉绿洲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21264504股(占武汉绿洲持股的83.11%,其中20500000股办理了质押),冻结期限从2006年1月12日至2006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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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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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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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飞天)转达的有关《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法院公告》,经公司认真检查核实,现将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下述两案的原告均为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源集团);被告均为公
司、西安飞天、西安飞天科工贸总公司、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誉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佳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华源集团诉公司代付款2140万元纠纷案
原告就人民币2140万元代付款纠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起诉,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参加诉讼。
2004年11月24日,一中院下发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华源集团人民币2140万元。
2、其他七名被告对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3、其他七名被告履行上述判决第二项义务后,有权向公司追偿,不能追偿部分由七名被告平均分担。
4、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7010元、财产保全费107520元均由公司负担,应于判决生效后七天内向一中院缴纳。
二、华源集团诉公司代付款3000万元纠纷案
原告就人民币3000万元代付款纠纷向一中院起诉,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参加诉讼。
2004年11月24日,一中院下发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华源集团人民币3000万元。
2、其他七名被告对公司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3、其他七名被告履行上述判决第二项义务后,有权向公司追偿,不能追偿部分由七名被告平均分担。
4、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0010元、财产保全费150520元均由公司负担,应于判决生效后七天内向一中院缴纳。
三、案件进展情况
1、一中院于2005年2月24日下发有关《执行通知》:限令公司在2005年3月3日之前归还人民币30310530元及执行费32311元及依法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逾期仍不履行,一中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由公司承担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
2、2005年12月20日,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星拍卖有限公司、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受执法部门委托对公司下属上海誉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虹梅路2989号别墅其中共31幢进行了整体拍卖。拍卖成交价格为153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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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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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持股变更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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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目前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300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下称:管道局)通知:
管道局对所属企业投资兴办的法人实体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关闭张家港保税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张家港公司)、北京中油实业公司(下称:北京中油公司),由管道局协议受让张家港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353.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1%和北京中油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3%。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变动完毕后,管道局持有公司股份上升到4540.86万股,持股比例上升到15.8%;同时,张家港公司和北京中油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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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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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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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19,463,525.79 1,155,306,874.11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523,826,936.88 544,539,809.79
每股净资产 1.82 1.89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1.29 1.3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92,343.17
每股收益(摊薄) -0.016 -0.072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0.89 -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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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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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预亏](600772) ST龙昌:公布业绩预亏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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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公布业绩预亏公告
经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5年1-12月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38400932.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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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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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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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飞天)转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经公司认真检查核实,现将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银行廊坊分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告为中国银行廊坊分行;被告为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邱忠
保、河北龙昌药业有限公司。
原告就12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参加诉讼。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就利息、律师费及诉讼费事项,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支付从欠息之日起至2005年9月9日欠款利息1051657.85元,从2005年9月10日至付清之日止期间的利息由上述被告依照双方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支付。
2、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信之源律师事务所连带支付原告为解决本案纠纷而发生的律师费用187780元,向原告支付为本案支出的其他费用109026.50元。
3、上述两项自本调解协议生效次日履行。
4、原告中国银行廊坊分行放弃对邱忠保对上述第一、二项的诉讼请求。
5、案件受理费21778元,由公司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6、原告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对河北龙昌药业有限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在5500万元内享有优先偿还权。
二、上海银行浦江支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告为上海银行浦江支行;被告为公司、上海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誉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飞天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就95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参加诉讼。
该案于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950万元和期内利息人民币37.332095万元及人民币987.332095万元的逾期利息(自2005年2月1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2.42375计付)。
2、上海泛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誉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飞天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上述第一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3、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0494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1004元,均由被告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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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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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3预亏](600772) ST龙昌: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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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5年10月11日、12日、13日连续三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预计2005年1-9月发生亏损,去年同期净利润为-383918.42元,每股收益为-0.001元。由于公司处于整改重组阶段,各项变数比较大,公司无法正确预计整改进度,故未在本年度半年度报告中予以预亏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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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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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05-10-31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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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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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风险提示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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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5年9月26日、27日、28日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郑重声明:
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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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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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风险提示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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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5年9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郑重声明:
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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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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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权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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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飞天)转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民事调解书》,经公司认真检查核实,现将公司涉及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2003年6月16日,福建三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三农)与武汉光大银行下属江岸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二年。公司与西安飞天为福建三农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2003年6月19日签订了《保证合同》。
截止至200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658309800.00元。
二、关于武汉光大银行诉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
本案的原告为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被告为福建三农、西安飞天、公司、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大海纳)、上海原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原创投资)、上海原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原创实业)。
2003年6月,原告与福建三农签订了6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光大银行于2003年6月24日向福建三农发放人民币6000万元。福建三农于2004年7月24日归还本金300万元,其余款项未能按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2005年元月,福建三农制订还款计划并由浙大海纳提供担保书,与西安飞天、公司共同为福建三农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福建三农仍未按计划还款,武汉光大银行于2005年4月26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福建三农、西安飞天、公司和浙大海纳进行诉讼保全。在保全查封过程中,原创投资和原创实业自愿为福建三农的上述货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出具担保书。
2005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有关民事裁定,查封、冻结公司在杭州嘉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73%股权,查封期为两年。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福建三农自签订协议后于2005年7月15日前偿还武汉光大银行垫付的诉讼费31.413万元、保全费31.052万元、实现债权费20万元;2005年9月20日之前偿还贷款1000万元;2005年12月20日之前再偿还贷款1500万元;2006年3月20日之前偿还贷款1000万元;2006年6月20日之前偿还贷款余额,新增利息随本付清。
2、西安飞天、公司、浙大海纳、原创投资、原创实业共同对福建三农所欠武汉光大银行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如福建三农有一次不按照协议的条款执行,则武汉光大银行有权就福建三农所欠余下债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截止目前,公司未获知其他尚未披露的对外担保及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已致函询问西安飞天,请其告知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及诉讼仲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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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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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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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5年9月1日、2日、5日连续三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郑重声明:
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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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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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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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5年8月29日、30日、31日连续三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
公司郑重声明: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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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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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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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23,443,310.16 1,155,306,874.1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28,505,500.70 544,539,809.79
每股净资产 1.838 1.8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303 1.38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48,578,663.68 164,824,706.59
净利润 -16,034,309.09 1,469,62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162,708.53 -6,624,347.03
每股收益 -0.0558 0.005
净资产收益率(%) -3.03 0.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18,818.96 736,5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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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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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诉讼事项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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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与南京恒牛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恒牛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参加诉讼。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恒牛公司、公司、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大海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之诉讼请求为:
1、判令恒牛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偿还485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及利息,利息的计算合同期内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利率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按季计收复直至本息还清为止;
2、判令公司及浙大海纳对恒牛公司的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由恒牛公司承担,公司及浙大海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该案尚未判决。
二、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恒牛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参加诉讼。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诉恒牛公司、公司、浙大海纳、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皇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之诉讼请求为:
1、判令恒牛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利息953363.56元(截止2005年6月20日);
2、判令公司、浙大海纳对恒牛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有权以海南皇冠出质的浙大海纳法人股2160万股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法人股的价款优先受偿;
4、本案诉讼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该案尚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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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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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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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5年8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公司郑重声明:
目前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半年度报告正在编制期间,未向外界泄露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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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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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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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1日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申请执行公司第三大法人股股东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为25587025股,占总股本8.9%)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冻结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21264504股,本次被冻结股数占其持股的83.11%,冻结期限为2005年7月21日至2006年1月20日。
截止到目前,公司所获知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冻结情况为:因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安飞天)诉讼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西安飞天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60130880股。冻结期限为2004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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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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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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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2005年7月7日、8日、11日连续三天达到跌幅限制。公司郑重声明: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内外部环境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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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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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预亏](600772) ST龙昌:公布200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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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公布200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05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将发生亏损,预计亏损幅度在1500万-2000万元之间(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469620.77元)。公司2005年上半年实现的具体经营数据,以2005年8月29日在指定报刊披露的《200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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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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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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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2005年6月30日、7月1日、7月4日连续三天达到跌幅限制。
公司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内外部环境没有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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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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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05-08-29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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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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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赵从贵”变为“邱忠保” ,2005-06-27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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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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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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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邱忠保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二、续聘赵伟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选举骆望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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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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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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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修改章程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六、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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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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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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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6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上述议案须提交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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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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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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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9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西安飞天科工贸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还款的承诺函,该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有关函,现
该公司及其关联单位对公司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1、对于该公司占用公司的1.8亿资金及该公司关联单位占用公司的资金,该公司原则上
同意由其统一负责偿还,并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2、对于公司为该公司及其关联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该公司原则上同意由其统一负责
解除,并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还款时间:以2005年7月始至2005年12月末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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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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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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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2)“ST龙昌”
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日曾达到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公司郑重声明: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如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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