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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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1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03-2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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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及确认土地转让协议、其条款及条件、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其执行情况;(详情见本公司2011年2月1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本公司出售土地公告);
2、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其中包括)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或授权其它人士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授权董事作出彼等酌情认为实行及实施出售协议所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该等行为、事件及事宜或授权其它人士作出该等行为、事件及事宜,以及按彼等可能酌情认为适合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豁免遵守土地出售协议任何条款或就土地出售协议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其非重大的修改,及上述一切董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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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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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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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31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公司于同日与洛阳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下称:土地中心)签订《洛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土地中心依据协议收购公司位于西工区唐宫中路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总面积176273.1平方米(264.41亩),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7790万元(包括地面资产及设施)。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21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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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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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1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1-03-21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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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及确认土地转让协议、其条款及条件、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其执行情况;(详情见本公司2011年2月1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本公司出售土地公告);
2、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其中包括)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或授权其它人士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授权董事作出彼等酌情认为实行及实施出售协议所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该等行为、事件及事宜或授权其它人士作出该等行为、事件及事宜,以及按彼等可能酌情认为适合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豁免遵守土地出售协议任何条款或就土地出售协议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其非重大的修改,及上述一切董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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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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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盈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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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0年度业绩为盈利[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456,263.00元人民币(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具体情况公司将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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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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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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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正与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商议土地收储事宜,拟出售公司2008年本部土地收储后的剩余土地及建筑物等。相关事宜正在协商洽谈之中,截至目前尚未达成协议,上述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若达成相关协议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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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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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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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曾对其持股100%的龙门玻璃公司的原生产线进行冷修改造,将其改造为250t/d 超薄超白玻璃生产线,现已竣工,并于2011年1月6日点火投产。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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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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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1-03-29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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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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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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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洛阳市建设规划要求,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生产线停产搬迁,形成富余人员。按照洛玻集团的统一部署,参照有关《职工安置方案》,公司在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前提下,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公司同意情况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通过职工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拟分流富余人员1500人左右,估计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大约为7500万元,来源于政府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对提高公司的劳动生产效率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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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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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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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与五家借款银行及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下称:中建材)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合同变更书、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后,于2010年12月16日,公司又与一家借款银行及中建材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书涉及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1160万元;原借款期限作如下变更:即从2010年2月1日起到2017年1月31日止;免除上述期间所有利息;前2年(即从2010年2月1日起到2012年1月31日),借款人不还本金;后5年(即从2012年2月1日起到2017年1月31日),每年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7.2%(按月偿还本金6‰)。七年免息还本期限届满剩余部分自2017年2月1日起恢复计息,具体事项各方另行协商。
担保人和贷款人原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体不变,继续由中建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补充协议》和原《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未尽事宜,仍按照原《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
根据以上《补充协议》,未来将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按公司目前执行的借款利率计算,预计2010年公司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5690846.48元,2011年至2017年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6219038.81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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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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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建材获准收购公司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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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接到中建材玻璃公司(简称:中建材)的通知,中建材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中建材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控制15901824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80%),并豁免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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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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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有关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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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材玻璃公司(下称:中建材)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间接收购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31.8%股份所触及的要约收购义务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
为解决本次收购后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中建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相关措施,具体措施内容详见2010年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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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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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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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及确认债权转让协议、其条款及条件、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其执行情况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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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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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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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洛玻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由公司托管洛玻集团所持有的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下称:龙新公司)全部50%股权,托管期限为12个月(在本协议生效后,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届满);洛玻集团按照龙新公司在当年年度内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不考虑以前年度龙新公司的未弥补亏损)的15%向公司支付托管报酬,但最低不少于100万元(包括当年年度亏损),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洛玻集团全资子公司洛玻(北京)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洛玻国际)签订《公司浮法一线搬迁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公司委托洛玻国际为浮法一线搬迁异地重建工程项目提供建设设计和技术服务,该合同技术服务费为140万元(为最终费用;该等标准系由双方通过公平磋商,参考现行市场价格、生产线包含的技术,以及设计的复杂性及难度后厘定)。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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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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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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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5日获第一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洛玻集团)通知,洛玻集团于2010年9月21日与其控股股东兼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下称:中国建材)重新订立股份质押合同,洛玻集团同意将所持公司全部159018242股内资股(相等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31.80%)抵押予中国建材,作为中国建材根据多项协议授予洛玻集团及其所控制企业及公司合共人民币13.16亿元的多项担保及委托贷款提供保证,其中涉及中国建材为公司人民币7.616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上述质押的相关注册程序已于2010年11月5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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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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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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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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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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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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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347849970.42 1,485,214,615.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52,136,686.55 34,678,91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104 0.06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93,699.22 20,052,204.08
基本每股收益 0.034 0.04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0289 0.03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76 44.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19 38.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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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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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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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竞买偃师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6182.21万元,下称:龙玻公司;目前龙玻公司的对外负债中绝大部分为欠公司的负债)20.94%股权,并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竞得该等股权。交易双方已于2010年10月22日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龙玻公司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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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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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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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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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继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与四家借款银行及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下称:中建材)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合同变更书、协议书后,于2010年10月14日,公司又与一家借款银行及中建材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下合称: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书涉及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原借款期限作如下变更:自借款人提款之日(即2009年11月27日)起到2017年1月31日止;免除2010年2月2日起到2017年1月31日期间所有利息;前2年(即从2010年2月2日起到2012年1月31日),借款人不还本金。后5年(即从2012年2月1日起到2017年1月31日),每年借款人偿还贷款人本金7.2%(按月偿还本金6‰)。
解除洛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和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人与贷款人于2009年11月27日签订的《保证合同》仍然有效,由中建材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每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补充协议书》和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
根据以上情况,按公司目前执行的借款利率计算,预计2010年公司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2455875元,2011年至2017年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2691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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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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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11-30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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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准及确认债权转让协议、其条款及条件、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其执行情况;(详情见本公司2010年9月30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本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及
2、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其中包括)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或授权其它人士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授权董事作出彼等酌情认为实行及实施补充协议所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该等行为、事件及事宜或授权其它人士作出该等行为、事件及事宜,以及按彼等可能酌情认为适合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豁免遵守补充协议任何条款或就补充协议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其非重大的修改,及上述一切董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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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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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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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批准及确认债权转让协议、其条款及条件、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其执行情况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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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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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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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债权转让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洛玻集团)于同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对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债权(包括公司因该债权而享受的一切权利;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为145657113.55元,已计提坏帐准备110657113.55元)整体转让给洛玻集团,双方同意以标的债权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3500万元为转让价格。
上述债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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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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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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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三家借款银行及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下称:中建材)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合同变更书后,2010年9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又与一家借款银行及中建材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协议书》。
借款合同涉及借款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贷款人同意为借款人调整贷款,借款调整期限为7年,即从2010年2月1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止;免除从2010年2月1日起到2017年1月31日期间的所有利息。前2年,即从2010年2月1日起到2012年1月31日,借款人不须执行分期还款计划;后5年,即从2012年2月1日起到2017年1月31日,借款人每年偿还贷款人本金7.2%(按月偿还本金6‰)。
中建材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重组贷款(即此次签订的《协议书》中涉及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解除原借款担保。
根据上述签订的相关协议书,按公司目前执行的借款利率计算,预计2010年公司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6502980元,2011年至2017年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7106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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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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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10-26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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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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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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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洛玻集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下称:双榆树支行)三方于2010年9月16日签署协议,从即日起洛玻集团通过双榆树支行向公司委托贷款9000万元;其中一年期、三年期的贷款金额分别为3500万元、5500万元;年利率分别为5.0445%(比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适用的同币种同期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31%下浮5%)、5.1300%(比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适用的同币种同期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40%下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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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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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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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于2010年9月6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截至日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经咨询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在未来两周内,没有关于公司定向增发、重大资产重组等将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宜。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内地信息均以指定信息内地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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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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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6) ST洛玻: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ST证券、*ST证券和未完成股改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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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大钟亭证券营业部 17034398.8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环路证券营业部 14484992.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定路证券营业部 12554594.5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中一路证券营业部 7102392.0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7007976.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证券营业部 51455672.6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迎春路证券营业部 35296571.5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山河证券营业部 22769346.9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津西路证券营业部 15902142.80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大钟亭证券营业部 15634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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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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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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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减持前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9018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下称:洛玻集团)通知,洛玻集团于2010年9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本次减持后,洛玻集团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018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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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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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股东股权部分解押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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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洛玻集团)的通知,洛玻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下称:建材集团)达成一致,将洛玻集团曾因多项贷款及担保安排而质押给建材集团的公司179018242股内资股中的2000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进行解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办理了相应的股份质押解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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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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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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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391,143,473.62 1,485,214,615.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7,737,422.48 34,678,91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075 0.069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总收入 500,614,540.56 412,564,61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8,504.86 -87,348,91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51,149.20 -113,005,499.12
基本每股收益 0.006 -0.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06 -0.2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5 -47.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1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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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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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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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5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委任赵远翔、张宸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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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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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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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20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确认及追认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华益日常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额为人民币32645000元。
二、批准及确认补充协议、其条款及条件、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和执行情况,以及新订年度上限。
三、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一位董事代表公司或授权其它人士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予以相关董事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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