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0月31日,本公司与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签订了2架Y12IV型海监飞机和1架Z9型海监直升机的购销合同,国家海洋局是本公司国内最大的民用用户之一,上述飞机预计将在2007年10月底之前交付。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示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