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07-18 15:22:49 证券时报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17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蛇口新街蛇口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34,32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2,800万股的6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马智宏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经审议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增补了第三届董事会两名独立董事。
(1)马鸿翔:同意的34,323.14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2)方齐云:同意的34,323.14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为0股,弃权股为0股。
2.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2005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的34,323.14万股,占总代表权的100%,反对股为0股,占总代表权的0%,弃权股为0股,占总代表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经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刘震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提案;
(四)其他有关本次会议召开、表决等事项的有效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