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桑达设备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解决 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独立 董事 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浪波 赵 磊 孔繁敏 2023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