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9: 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 表股份数量472,478,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54%。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股份434,445,40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7.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公司股份38,033,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85,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15,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85,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15,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64,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8%; 2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35,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21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11%;反对677,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5%。 本议案审议通过。 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8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8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反对67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为: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反对67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64,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8%; 反对69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78%;弃权115,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21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11%;反对6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36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8.00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685,3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15,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239,9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147%;反对677,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9%。 本议案审议通过。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62,1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 反对35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3%;弃权365,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316,7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66%;反对35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9%;弃权3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605%。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62,1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84%;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38,4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316,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66%;反对677,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1.00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782,5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7%; 反对67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5%;弃权18,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337,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03%;反对67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4%;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3%。 本议案审议通过。 5 12.00 选举郑宝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471,54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3%; 反对915,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7%;弃权19,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37,098,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5439%;反对915,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061%;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 本议案审议通过,郑宝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