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3-057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 34 号天利商务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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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数额 583,822,0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520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
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股份 8,277,051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517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1 人,代表股份数额 592,099,06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038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277,05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0.5178%。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正定园区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2,086,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264,9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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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538%;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4%;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惠燕、王莹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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