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04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4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
料完善。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刘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贾飒飒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李玉春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饶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潘席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3.02 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人数为 6 人,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应选非职工监事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均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样本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3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23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
-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
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备注
该列打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勾的栏
票数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1.00 应选人数(6)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1.01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贾飒飒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1.02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1.03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1.04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玉春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1.05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饶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1.06 √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2.00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潘席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2.03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
3.00 应选人数(2)人
职工监事的议案》
选举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
3.01 √
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
3.02 √
事会非职工监事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