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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04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4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

料完善。
议案                                                     备注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刘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贾飒飒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李玉春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饶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潘席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3.02   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人数为 6 人,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 3 人,应选非职工监事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均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样本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3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23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

-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

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备注
                                         该列打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勾的栏
                                                          票数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1.00                                          应选人数(6)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1.01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贾飒飒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1.02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1.03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1.04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玉春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1.05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饶怡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
  1.06                                     √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2.00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潘席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2.03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
 3.00                                     应选人数(2)人
        职工监事的议案》

        选举白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
 3.01                                √
        事会非职工监事

        选举李晓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
 3.02                                √
        事会非职工监事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