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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18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6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四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样本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

-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

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议案                                         该列打
                      议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
 100                                            √
           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00                                           √
                        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2.00                                    √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3.00                                    √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
 4.00                                    √
               则〉的议案》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

“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