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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11-1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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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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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四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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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国有企业党建相关规定、国资监管要求和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因公司注册地址地名发生变更,故将《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由

“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修改为当前地名“成都市青羊区光

华东七路 751 号”,公司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

   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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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

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

   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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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国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

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

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

   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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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章

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

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

   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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