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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2023-11-22  

债券代码:111081.SZ/1980144.IB           债券简称:19兴蓉G1/19兴蓉绿色债01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
           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70,000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85,566,321 股 变更 为 2,984,996,321 股 , 注 册 资 本 相 应 变 更 为

2,984,996,321 元。

     根据《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

集说明书》《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绿色债券之持有

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作为“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现定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1081.SZ/1980144.IB。

     (三)债券简称:19 兴蓉 G1/19 兴蓉绿色债 0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

债券。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

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规模:8 亿元,债券余额 5.5 亿元。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

为 4.26%;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5 年的票面利率为 3.2%,在债券存

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 29 日为该计

息年度的起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4 月 29 日为上 1 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

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三)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

    (四)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0:00-11:00。

    (五)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3 日 17:00。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采用线上召开方式,不设召开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7:00 前将表决

票(参见附件 4)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民生银行指定邮

箱:huangdong@alu.ruc.edu.cn,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并

在会议召开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文件的原件邮寄到民生银行指

定邮寄地址(详见“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十)民生银行联系方

式”)。

    (九)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19 兴蓉绿色债 01/19 兴蓉 G1”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

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

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除非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无论是

否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均无表决权,且其持有的本次未偿还债券不计

入出席会议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1)债券发行人;(2)持

有本次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3)债权代理

人;(4)上述(1)至(3)的重要关联方。

    3、发行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十)民生银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6 号楼;
    联系人:黄冬;

    联系电话:18011572841/028-62939840;

    邮编:610000;

    邮箱:huangdong@alu.ruc.edu.cn。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的议案》(详见附件 1)。

    四、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

上(不含 50%)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二)债券持有人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

议,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

票表示以下一种意见: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拥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债券金额一致,即每

100 元人民币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

金总额 50%以上(不含 50%)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

的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经通过,对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

但放弃行使表决权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同样具有约束力。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六)债权代理人应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执行,及时与发

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使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得到具体落

实。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债权代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开日前发出补充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机构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的,需提供本

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2)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

债券的证明文件)。

    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由本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

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

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二)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

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7:00 前将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3)以及上述相

关 文 件 以扫 描件形 式 通 过电 子邮件 发 送 至民 生银行 指 定 邮箱 :

huangdong@alu.ruc.edu.cn,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会

议召开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文件的原件邮寄到民生银行指定邮

寄地址(详见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十)民生银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诗苑;

    电话:028-85293300-8232;

    传真:028-85007801。

    2、债权代理人及会议召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6 号楼;

    联系人:黄冬;

    电话:18011572841/028-62939840;

    电子邮箱:huangdong@alu.ruc.edu.cn。

    七、附件

    (一)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二)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三)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参会回执;

    (四)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附件 1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 570,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85,566,321

股变更为 2,984,996,321 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 2,984,996,321 元。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减资不影响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发行人提议在

“19 兴蓉 G1”的存续期内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继续履行全部权利

义务,债券持有人不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要求提前清

偿“19 兴蓉 G1”项下的债务和新增偿债保障措施。

    特此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 2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或本人)对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

票的指示: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打“√”;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
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
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
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 3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参会回执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已知悉,本单位(本人)或本单位(本人)授权的代

理人将出席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参会材料。




本期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2019 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本单位(或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期成都

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公告》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或本人)对相关议案表

决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一张):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