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23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5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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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
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预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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