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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12-1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9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增山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为此,我们同意将赵增山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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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
董事会聘任齐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齐申先生的教育背景、
任职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齐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用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前我们已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拟聘用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
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3.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客观、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同意公司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前我们对公司提供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与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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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厦门钨业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此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 2022 年业绩情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条件已经达成。
    2.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杨汝岱、曲选辉、李文兴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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