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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9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4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1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 10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案

       1.00     关于选举赵增山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用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聘用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00                                            作为投票对象的
                (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2)
                2024 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4.01                                                  √
                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 年度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4.02                                                  √
                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5.00                                                  √
                议案
       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7.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8.00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8.01      闫峰                                       √

    8.02      樊玉雯                                     √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1.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
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3、2023-75。
    2.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5 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关
于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
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等
相关内容,公告编号依次为:2023-79、2023-81、2023-83、2023-84、
2023-87、2023-89。
   (三)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
限公司对子议案4.01回避表决;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如持有公司
股份)对子议案4.02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5、6、7,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
通过。

                                 3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8为累积投票案,应选监事人数为2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 1101
室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
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
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
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永军     王玉珍
     电话:0731-28265979         0731-28265977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

                                    4
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
行。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5
 附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
 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总议案:
     100                                                    √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案                                                √

    1.00        关于选举赵增山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用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0        关于聘用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00
                (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2024 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
    4.01                                                    √
                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 年度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
    4.02                                                    √
                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5.00                                                    √
                案

    6.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8.00        选举公司监事                                      应选(2)人

    8.01        闫峰                                        √

    8.02        樊玉雯                                      √


                                          6
证券账户:                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非累积投票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不填写具体票数的视为无效。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
(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
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签字。




                                       7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 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 8 —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4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4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4 年 1 月 4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