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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12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2:50在湖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
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
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53人,代表股份
1,950,310,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37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13,130,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8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37,179,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523%。
    3.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2.01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7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8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9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10 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663,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0%;反对
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3%;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845,8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1408 % ; 反 对
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67%;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5%。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6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的议案》
                                    7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68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3,3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4%;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863,1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1591 % ; 反 对
3,34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4%;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5%。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刘敏、曾雅兰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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