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6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下午2:50在湖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 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7月11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 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53人,代表股份 1,950,310,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37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913,130,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85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37,179,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523%。 3.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2.01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7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8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8%; 反对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67%;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8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09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2.10 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663,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0%;反对 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3%;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845,8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1408 % ; 反 对 3,36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67%;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5%。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6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 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反 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285,83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025%。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的议案》 7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6,680,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3,34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4%;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0,863,14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6.1591 % ; 反 对 3,34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4%;弃权285,833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25%。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1,855,817,730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845,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5%; 反对3,3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0%;弃权 285,8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5,8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刘敏、曾雅兰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