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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08-0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源电力)独立董事,本人于会前认
真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定的关于长源电力荆
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该项议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
州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源环保)为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
总包运维项目的中标方,项目中标金额为 18,422.99541 万元。
    由于龙源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间接控股的企业,因此,龙源环保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及该项议案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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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我们认为:龙源环保是国内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领域
的龙头企业,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
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将荆州公司脱硫(除灰、除尘)总包
运维项目交由龙源环保实施,有利于荆州公司脱硫除尘设施的
稳定达标运行,降低环保风险。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
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
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结论性意见
    同意《关于长源电力荆州公司全厂脱硫(除灰、除尘)总
包运维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汤湘希、王宗军、张红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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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汤湘希

   王宗军

   张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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