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100%,
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
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
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豪鹏”)
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
贷款合同》(编号:07300GK23C5I3CJ),贷款币种及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
元 整 ; 公 司 为 上 述 贷 款 与 宁 波 银 行 签 署了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 编 号 :
07300BY23C5C97A),公司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
拟计划于近期向宁波银行申请贷款,公司于近日为上述贷款与宁波银行 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7300BY23C5FG5A),公司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
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广东豪鹏将根据实际贷款需要另行与宁波银行签订贷款
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
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8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
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
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惠州豪鹏 20%的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持有惠州豪鹏 80%的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末 2023 年 3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0,095.59 192,519.94
负债总额 139,437.69 132,117.1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353.75 24,662.00
流动负债总额 106,008.01 107,746.79
净资产 60,657.90 60,402.76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8,240.86 28,631.98
利润总额 863.57 -930.32
净利润 1,986.92 -442.95
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 年 05 月 2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 7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
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
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 100%的股份。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末 2023 年 3 月末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876,50 146,328.05
负债总额 33,956.48 42,412.8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395.57 14,167.85
流动负债总额 22,558.40 28,235.82
净资产 103,920.02 103,915.17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25.28 246.11
利润总额 -532.67 -47.88
净利润 -360.96 -8.10
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为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固定资
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07300BY23C5C97A、07300GK23C5I3CJ)
1.协议主体
债务人: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最高债权额度:18,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
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债务人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07300BY23C5FG5A)
1.协议主体
债务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最高债权额度:12,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
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600,000.00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447,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98.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
用的担保额度为 136,566.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60.67%。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公 司 与 宁 波 银 行 签 订 的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 编 号 分 别 为:
07300BY23C5C97A、07300BY23C5FG5A)
2. 惠 州 豪 鹏 与 宁 波 银 行 签 订 的 《 固 定 资 产 贷 款 合 同 》 ( 编 号 :
07300GK23C5I3CJ)。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