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矿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7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昌矿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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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林
罗东
蔡素华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