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3-043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313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3,478 股,每股发行价 为 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 行费用 426.1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73.86 万元。该募集资金 已于 2016 年 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013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981.8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981.86 万元。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 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 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移进入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 包括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部分设备。2016 年 12 月,高铁轴承业务转让完成,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 部分(3,322.8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项 目 金 额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 减:发行费用 426.14 募集资金净额 10,073.86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943.70 减:2023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 2,271.2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9.0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37.94 减:现金管理金额 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37.94 (二)2018 年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79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210,970 股,每股发行价 为 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845.03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 行费用 1,366.1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3,478.86 万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 2018 年 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465.88 万元(含发行费 737.66 万元),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3,542.51 万元(含发行费 737.6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845.03 减:累计已使用金额 57,629.0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784.0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减:现金管理金额 0.0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2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 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 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使用。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以及德邦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5 月 3 日,因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融证券”)作为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 顾问,公司解除与德邦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同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 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同 意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 公司的“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由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由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 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1705021229200006656 的存储账户,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 长春支行、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 1705021229200041894 10,073.86 - -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 1705021229200006656 - 937.94 活期 合计 10,073.86 937.94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136.68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 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进行 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 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 1705021229200006656 0.00 7 天滚动 合 计 (二)2018 年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 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050178360800000202 25,605.46 0.00 活期 郑州铁路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760188000010789 27,647.40 0.00 活期 洛阳西苑路支行 合 计 —— 53,252.86 0.00 ——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136.68 万元 4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 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 年 6 月 30 日,为进行 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 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 41050278360800000010 0.00 7 天周转 合 计 0.00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 计人民币 9,214.93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1。 (二)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 计人民币 57,629.0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非公开发行) 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5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6 附表 1-1: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73.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1.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360.1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14.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3.1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 年 度 实 是否达到预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 1、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 是 10,073.86 3,713.67 - 3,713.67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示范线建设项目 2、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 否 - 6,360.19 2,271.23 5,501.26 86.50% 2023.0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10,073.86 10,073.86 2,271.23 9,214.93 —— —— 不适用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经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其 40%的股权)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 情况说明 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项目。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投入“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截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实际投入“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6,981.86 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 及置换情况 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6,981.86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1.2017 年 1 月 1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6,300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已将 6,3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动资金情况 2.2018 年 1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7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已将 6,3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3.2019 年 1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9 年 8 月 7 日,已将 6,3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4.2019 年 8 月 1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已将 6,3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5.2020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已将 6,3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6.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已将 5,0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7.2022 年 4 月 22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已将 5,0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1.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1,392.00 万元。 理情况 2.2022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136.68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现金管理余额 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去向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目”部分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移进入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包括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部分设备。2016 年 12 月,高铁轴承业 务转让完成,公司将转让资产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3,322.8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 附表 1-2: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845.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28.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 1) 6,558.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629.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 1) 11.9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 集 资 金 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项目 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智 否 17,486.00 14,085.52 - 14,085.52 100.00% 2021.06 4,849.56 是 否 能制造新模式项目 2、3S 金刚石磨料项目 是 8,699.90 23.14 - 23.14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 否 6,643.20 9,382.26 552.28 9,382.26 100.00% 2022.06(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实验室建设项目 4、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 否 18,947.50 18,947.50 - 18,947.50 100.00% 2021.12 439.31 否(注 3) 否 单晶金刚石项目 5、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 否 1,068.43 855.96 - 855.96 100.00% 2019.12 116.13 是 否 用系列砂轮项目 6、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 是 - 0.00 -66.06 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化基地一期项目 7、中介机构费用 否 2,000.00 1,592.17 - 1,592.17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否 - 12,742.50 12,742.50 12,742.5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 合计 —— 54,845.03 57,629.05 13,228.72 57,629.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本年未实现承诺效益,偏差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情况加剧、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导致盈利能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力短期承压。 目) 1.因项目产品市场发生变化,经公司 2019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3S 金刚石磨料项目”。 2.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剩余资金 6,558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基地一期项目”,剩余资金继续按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的情况说明 3.因项目产品市场发生变化,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9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经公司 2019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变更“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郑州市 点变更情况 高新技术开发区梧桐街 121 号第二联合厂房,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纬四路心里程院区三号楼。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经公司 2019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为“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 式调整情况 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为 5,465.88 万元,符合条件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542.52 万元。经公司第六届 入及置换情况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3,542.52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1.2019 年 8 月 1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已将 20,0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2020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已将 20,000 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流动资金情况 3.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4 月 21 日,已将 15,0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2022 年 4 月 22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2,1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已将 12,100 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1.2018 年 1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45,125.00 万元。 2.2019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14,16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3.2020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管理情况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7,220.00 万元。 4.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2,000.00 万元。 5. 2022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136.68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现金管理余额 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不适用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仅将“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变更为“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纳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计算。 注 2:“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原计划于 2022 年 6 月完工,但因不可抗力、河南暴雨、环保管控等原因,导致该项目延后。 注 3:“新型高功率 MPCVD 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 本年未实现承诺效益,偏差主要原因是投入生产用设备数量减少、市场竞争情况加剧、国际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导致盈 利能力短期承压。 10 注 4: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节余资金 12,724.3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 附表 2: 2023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原承诺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 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 集资金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期 大变化 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 3S 金刚石磨料 6,558.00 -66.06 0.00 0.00% 2023.06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项目 高速精密重载 伊滨科技产业园(一 轴承产业化示 6,360.19 2,271.23 5,501.26 86.50% 2023.0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项目 范线建设项目 合计 12,918.19 2,205.17 5,501.26 42.59% 1.“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变更为“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变更原因:“3S 金刚石磨料项目”主要目标是用 3S 金刚石磨料逐步替代 CBN 磨料,实现 3S 金刚石磨料在铁系金属等磨削领域中的广泛应 用。近年来,CBN 磨料市场价格大幅降低,导致 3S 金刚石磨料可被市场接受的价格比原可行性研究时大幅下降,继续实施该项目已难以达 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为控制投资风险,终止了该项目。变更后项目“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产品为 UV 膜,UV 膜作为 一种特种功能膜,具有较高的初始粘着力,经 UV 光照射后其粘着力急剧降低,主要应用在半导体行业晶圆、封装件等的研磨、切割工序, 以及光电行业玻璃基板等的开槽、切割、酸洗制程。近些年来,电子信息产业成为中国工业的第一支柱产业,信息产业成为“两化融合”的 基础。预计未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会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这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决策程序: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3)。 说明(分具体项目) 2. “3S 金刚石磨料项目”以及 “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331.23 万元调整用于“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 实验室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因可行性发生变化,经公司 2019 年 8 月 1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9 月 5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3S 金刚石磨料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8,699.90 万元,该项目使用 23.14 万元, 2020 年变更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6,55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2,118.76 万元。“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 轮项目”,于 2019 年 12 月实施完毕,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068.43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55.96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212.47 万元。 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是设备价格降低,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可研报告概算金额。前述两个募资项目节余资金合计 2,331.23 万元,拟 全部调整用于募投项目“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决策程序: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 12 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3.“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变更为“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变更原因:公司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经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其 40%的股权)经营,公司 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因此,终止实施该项目。变更后项目“伊滨科技 产业园(一期)项目”围绕军品业务,进行设备升级;围绕民品业务,通过改造优化原有设备,释放高端民品产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 公司轴承业务的装备技术水平,扩大高端轴承产能以适应市场需求,增强公司轴承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决策程序: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伊滨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1.“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终止 变更原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磨所自 2018 年开始对 UV 膜项目研发立项,2019 年完成了产品定型及客户测试,并在滤光片行业取得多个客 户的销售订单。但近年来,用于滤光片行业的 UV 膜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拓展未达预期,采取租用新乡市富拓光电厂房和设备的方式, 可以满足现有客户订单生产、新品研发和拓展新客户的小批量试制要求,若继续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因市场份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额较小会导致该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投资收益低,因此,本着投资谨慎性原则,决议终止实施该项目。 情况说明 决策程序及批准机构: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01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终止实施“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