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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精工: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31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3-067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8 日


                                1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
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示例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均已经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拟回购注
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特别决议事项
                                 2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
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议案 2-3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
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时间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00(信
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

    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3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姓名:冯祺琨

    电话号码: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邮政编码:450199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6
    2、投票简称:国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5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备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名 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弃权 反对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0                                                   √
            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的空格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
      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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