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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精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3-069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的交
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6
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7、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0,051,947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54.816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49.6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599,28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216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89,912,8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520%; 反对 139,100股 , 占出 席会 议 所有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0.04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4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0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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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7
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国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74,0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4%;反对1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45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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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6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60%;反对1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罗剑烨、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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