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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9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所需
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定价公允、合
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是均回避表决,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新增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
    二、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
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
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额
度,即用于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阳




     唐荻




     林钟高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