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并经认真研究,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
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阳
唐荻
林钟高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