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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翔药业: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提示性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分别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召开
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6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
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020年
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0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63,00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2020年11月
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
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
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本次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1
年11月19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于2022年11月19日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1,693,288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2.58%。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将于2023年11月19日到期届满,
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
出股票、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
前三十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
间;(5)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
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