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29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
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海军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9,261,567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529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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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
份 103,219,1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81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6,042,4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479%。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983,8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37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
下:
1、审议《关于与上海瑞鑫签订<协议>回购注销部分业绩补偿股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37,1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59,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700%;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0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与陈少敏签订<协议>暨回购注销部分业绩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37,1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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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959,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700%;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0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少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剩余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37,1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59,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700%;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00%;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37,1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59,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700%;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00%;弃权 0 股。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237,1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11%;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0 股。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59,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7700%;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00%;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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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霞、乔心如。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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