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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3-08-16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的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
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
视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情况采取累积投票制。如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
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资格的监事候选人,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三)被确定的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提名,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为自
然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8、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1);
   2、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证明资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23 年 8 月 21 日 17:00 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坚、李思睿
   联系电话:0571-28939522
   联系传真:0571-2805173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 1399 号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被提名人的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 是         □ 否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专业资格、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指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时间:
附件 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三、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本人承诺对公司披露或公示的所有与本人相关的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披
露或公示内容存在错误或遗漏的,保证及时告知公司予以更正;
五、本人当选公司监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章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义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