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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3-07-08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2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2,07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自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2,075,445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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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

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3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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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

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7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3

年7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公司金融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岳

    咨询电话:029-86156198

    传真电话:029-86520111

    七、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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