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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1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陕西省天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提名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刘宏波、

陈东生、毕卫、闫禹衡、张栋先生,郭娜女士具备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

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徐焕章、胡海青、杨振宇、杜民先生具

备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与四位独立

董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性的关系;上述十名董事

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公

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

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换届选举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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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意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彭元正、王智伟、田阡、沈悦

                                    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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