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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6-2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马股份

股票代码:0022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德生

                               陆珍玉、张珊珊、张禾阳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 555 号 8 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6 月 26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任
何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
供的担保等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
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必要的沟通与核实。

    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变动不违背此前承诺。

    8.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位数差异,提请投资
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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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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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万马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德生、陆珍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张珊珊、张禾阳

智能科技集团                   指   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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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 555 号 8 幢

成立日期     2000-10-20

经营期限     2000-10-20 至 9999-09-09

法定代表人   张德生

注册资本     9,120 万元
统一社会信
             91330185704312491N
用代码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 555 号 8 幢

主要股东     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研发、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橡胶及制品、机械
             设备、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除砂石)、化工产品及原料(除
             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及原料、五金、贵金属、轻纺产品、
             纸制品、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不含食品、药品)、计算机及配件(除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饲料、燃料油(除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纺织原料、玻璃、矿产品、沥青(除石油、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
             制毒化学品)、木材(除原木)、汽车配件;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
             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货物进出口;其他
             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智能科技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区居留权
    张德生            男       董事长                  中国          无
    张珊珊            女          董事                 中国          无
    张禾阳            女          董事                 中国          无
    姚伟国            男          董事                 中国          无
    张丹凤            女          董事                 中国          无
    何若虚            男          监事                 中国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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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亚芬         女          监事                 中国                无

    (二)张德生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姓名             性别            国籍
                                                                   留权
      张德生             男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智能科技集团、
张德生、张珊珊和张禾阳合计持有创业板上市公司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简称:万马科技,股票代码:300698)44,758,910 股,占万马科技总股本 33.40%。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股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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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优化资源配置的安排
和发展需要的考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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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智能科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6,196,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3%,陆珍玉持有公司股份 51,77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张德生
持有公司股份 20,70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张珊珊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张禾阳持有公司股份 2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19 日,张德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70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0%。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13 日,智能科技集团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10,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5%,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在到期后将归还
智能科技集团,所涉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2.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权益变动公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情况:


    (1)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2020 年 9 月 19 日,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与海控集团签署了《关
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将
其持有的公司 258,975,82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01%协议转让给海控
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后,智能科技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张德生、陆珍玉、张珊珊、
张 禾 阳 合 计 持 有 万 马 股 份 119,515,731 股 , 持 股 比 例 为 万 马 股 份 总 股 本
1,035,489,098 股的 11.54%。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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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情况:


    1)2021 年 11 月 26 日,智能科技集团与张德生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智能科技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0,70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2.00%,转让给张德生先生。具体内容详
见 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该次协议
转让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次股份转让后,智能科技集
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98,680,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 9.53%;张德生先生持本公司
股份 20,70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该次股份转让前后,智能科技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2)2022 年 9 月,智能科技集团与陆珍玉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智
能科技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1,774,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陆珍玉女士。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8)。该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该次股份转让后,智能科技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6,906,431 股,
占公司总股本 4.53%;陆珍玉女士持本公司股份 51,77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0%,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仍为公司第二
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3)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情况:


    2021 年 7 月 21 日,张禾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卖出无限售股份 6,25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0%;2023 年 2 月 27 日,智能科技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20,70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3 月
1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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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权益的变化
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浙江万马智能 合计持有股份                  46,906,431        4.53%    15,846,731           1.53%
科技集团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906,431        4.53%    15,846,731           1.53%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0,709,800        2.00%           100           0.00%
   张德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09,800        2.00%           10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1,774,500        5.00%     51,774,500          5.00%
   陆珍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74,500        5.00%     51,774,50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1%       100,000           0.01%
   张珊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00%        25,00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1%        75,000           0.01%
               合计持有股份                   25,000         0.00%        18,750           0.00%
   张禾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250        0.00%        18,7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750         0.00%                0        0.00%
    合计                 --               119,515,731       11.54%     67,740,081             6.54%
注:1)表中数据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2)智能科技集团转融通出借股份 10,350,000 股,参与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在到期后将归还智能科技集团,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
转移。


     本次权益变动后,智能科技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张德生先生、陆珍玉女士、
张珊珊女士、张禾阳女士合计持有万马股份 67,740,081 股 A 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万马股份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6.5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冻结、限售等权利限制等情形。

         四、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万马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
理局,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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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之前的 6 个月内,除前述第四节披露的信息
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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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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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
9 号,万马股份董秘办。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德生

                                陆珍玉、张珊珊、张禾阳
                                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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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道科技大道 2159 号
股票简称                    万马股份                    股票代码                 002276
                            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张德生及其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区鹤亭街 555 号 8 幢
                            一致行动人
                            增加 □ 减少√ 不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转融通证券出借)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万马股份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19,515,731 股 (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11.54%     (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股票种类: 万马股份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 减少 51,775,650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减少 5.00%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67,740,081 股(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变动后持股比例:6.54% (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
                            时间及方式:2023 年 6 月 12 日、13 日(转融通证券出借)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2023 年 6 月 12 日、13 日、16 日、19 日(大宗交易)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2021 年 7 月 21 日(集中竞价交易)
                            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减持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是          否 □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说明:除本报告第四节披露的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市公司股票                  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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