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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因董事李刚、徐兰芝、李
海全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加对象,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
事参与表决。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
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10 元/股调整为 5.052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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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2.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董事李
刚、徐兰芝、李海全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加对象,回避表决,其
他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
    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并同意以
人民币 5.05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3.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交易总额不超过 2 亿美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的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3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4.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要,开展铜等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
2023 年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22,000
万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1,000 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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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5.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
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票
据池业务。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
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临
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 6 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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