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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7-0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
安排,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关于公
司 择 期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公 告 》 详 见 2023 年 5 月 24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拟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
办公楼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一)

                                                                  备注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募集资金用途                                                    √
     2.10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3.00
             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
    4.00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
    5.00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
    6.00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
    7.00
             的议案》
    8.00     《关于无需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   √
    9.00
             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10.00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
    11.00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2.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以上提案中第 1-5、7、10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上
述第 1-12 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均须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中第 1-12 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3-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
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办
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
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6;

    2.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

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1.委托人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
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
议结束。
      5.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   同   反   弃
                                                                注   意   对   权
                                                                该
                                                                列
                                                                打
提案编                                                          勾
                     提案名称                                   的
码
                                                                栏
                                                                目
                                                                可
                                                                以
                                                                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7-
 2.07   上市地点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募集资金用途                                          √
 2.10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3.00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4.00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5.00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6.00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
        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
7.00
        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关于无需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   √
9.00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
10.00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
11.00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
12.00
        户的议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