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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
理,严格控制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
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79,080 万元,占公司
净资产的 15.46%。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决策程序,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

                                     -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怀全、赵健康、周荣

             二О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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