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
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情形。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公司关联方以
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截止2023年6月30
日,公司以前年度发生且累计到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独立董事:赵曙明、聂尧、路国平、毛凌霄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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