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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

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

年8月17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

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王凯先生、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毛凌霄先生

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董事杨卫国先生因公务,委托董事长张联东先生

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张联东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1
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

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500万元,

与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宿迁产发

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华泰洋河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

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宿迁华泰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

定名,以企业注册登记为准)。

    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由宿迁产发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江

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宿迁产发科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2%

的有限合伙份额;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

京华泰洋河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公司董事杨卫国先生兼任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规定,回避本议案表决。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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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预案》。

    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542,926 股份进行注销,详见公

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

余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注销股份具体事宜。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预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企业英文名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

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

                                3
事宜。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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