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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4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9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2023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因事项较为紧急,会议通知于2023年10

月12日以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杨洪军董事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2025年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原则,根据目

前经营环境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

-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增加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级次。经调整后的公

司业绩考核指标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管理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1
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一并修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10月14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何海晏先生、滕翠金女士、王婉芳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

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的议案》

    2023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取消

及新增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取消原于2023年10

月8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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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

案重新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取消黄嘉棣先生原于2023年10月8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的议案》。

    何海晏先生、滕翠金女士、王婉芳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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