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此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新增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系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 于保证子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陈 亮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