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在其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对公司经营状况和 治理结构较熟悉,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 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陈 亮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