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2023年度上半年募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8-3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上半年募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 号) 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304,534,236 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
购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86,532,95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7.98 元,扣除各项不
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111,819.2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888,178.7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XYZH/2023CDAA5B0028 号《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于 2023 年上半年已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79,454.72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454.72
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24,762.34 万元),2023 年上半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净额为人民币 685.70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85.70 万 元 ,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19,719.80 万元。
二、募资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该办法存放、使用、管理
募集资金。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投行”或“保荐机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大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翠屏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针对不同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与东方投行分别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宜宾天原科创设计
有限公司与东方投行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借款及增资,向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天原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
款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资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6720000002082 - 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 22494101040017880 - 销户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951003010014919091 - 销户
宾市临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592592490013000079906 协定存款 209.4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592592490013000079830 协定存款 45,746.3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 22494101040017898 协定存款 16,730.48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951006010014828968 协定存款 50,540.82
宾市临港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951006031000040715 保证金 1,017.21
宾市临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592899999703000001543 保证金 5,475.50
三、2023 年上半年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募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762.3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中以承兑汇票支付但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 6 个月内
到期的部分 6,461.77 万元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后以募集资金置
换。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
方投行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CDAA5F0054)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详见《天原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3 年上半年度,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本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
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
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198,488.82 79,454.72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79,454.72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
截至期末 可行
是否已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度 本报告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 (3) 期实现 否发
金投向 目(含部 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总额 (2) = 的效益 生重
分变更) 期
(2)/(1) 大变
化
1.年产 10 万吨磷酸铁
否 128,000.00 128,000.00 25,643.84 25,643.84 20.03% 尚未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锂正极材料生产
2.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否 17,000.00 17,000.00 322.06 322.06 1.89% 尚未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3.偿还银行贷款 否 53,488.82 53,488.82 53,488.82 53,488.8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98,488.82 198,488.82 79,454.72 79,454.72 40.0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无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项目无超募资金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报告期内未进行调整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详见本专项报告 “三、(二)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详见本专项报告 “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相关内容。
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资金用途未变更,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