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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04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提案名称
  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
           议案 1、2、3 为等额选举
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7 人

1.01       选举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梁鹂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魏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廖周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宗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陈新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李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潘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敏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王汀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选举王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晏承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3     选举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说明:
        1、第 1、2、3 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
  董事 7 人、独立董事 4 人、监事 3 人,并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第 4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
  人)所持股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 1、2、4、5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案 3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
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
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或“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
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 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
  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
  担。
                                          该列
                                          打勾
 提案                                     的栏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
                                          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有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7 人

           选举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1.01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梁鹂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
 1.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魏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1.03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廖周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1.04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宗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1.05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新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1.06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
 1.07                                     √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选举潘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敏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汀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3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2.04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 3 人
           案》
           选举王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3.01                                     √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晏承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3.02                                     √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3.03                                     √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5.00                                     √
           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

  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