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04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提案名称
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
议案 1、2、3 为等额选举
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7 人
1.01 选举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梁鹂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魏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廖周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宗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陈新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李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潘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敏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王汀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3.01 选举王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晏承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3 选举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说明:
1、第 1、2、3 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
董事 7 人、独立董事 4 人、监事 3 人,并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第 4 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
人)所持股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将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 1、2、4、5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提案 3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
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
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
对”或“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
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 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
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
担。
该列
打勾
提案 的栏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
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有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7 人
选举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1.01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梁鹂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
1.02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魏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1.03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廖周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1.04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宗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1.05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新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1.06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
1.07 √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选举潘自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敏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2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汀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2.03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2.04 √
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 3 人
案》
选举王明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3.01 √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晏承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3.02 √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李龙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
3.03 √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5.00 √
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
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