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 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87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680,42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02 元,共 计募集资金 971,499,998.52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7,486,999.9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54,012,998.55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40,000.00 元后,本公司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0,672,998.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27 号的《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净额 95,067.30 减:2015 年度使用 21,361.68 加:2015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02.26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减: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0,0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07.88 加:2016 年度理财到期 20,0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50,000.00 加:2016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824.65 减:2016 年度使用 6,149.80 减:2016 年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45,730.0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4,17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682.73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4,170.00 加:2017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96.39 减:2017 年度使用 13,329.82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619.30 加:2018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8.81 减:2018 年度使用 156.8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491.31 加:2019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8.9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520.21 加:2020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9.0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549.29 加:202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0.38 减:法院划扣募集资金 8,542.9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16.74 加:202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95 减:法院划扣募集资金 0.9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18.71 加:2023 年半年度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0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19.7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制度》 (以下简称《储存制度》)。根据《储存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335061701018010159248 4.54 募集资金专户 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5210029001679669 14,704.29 募集资金专户 司湖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募集资金专户 363669075119 0.00 州市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募集资金专户 8110801013000042569 10,015,413.01 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户 52010154500001297 167,509.17 限公司湖州支行 合 计 10,197,631.01 注: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及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7 月 4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止)。2016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已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100 万元人民币,并通知了相关保荐机构和进行了相关公告。 2016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①终止中高端灯箱广告材料项目的实施,该项目 变更涉及的总金额为 45,730 万元,占总筹资额的 48.10%,该项目尚未开始启动;此次变 更后,其中 40,000 万元用来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价款,其余 5,7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延后天花膜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到 2016 年 3 月试生产至 2017 年 7 月完成工程验收并投产,延期到 2017 年 12 月试生产至 2018 年 7 月完成工程验收并投产。2016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59,900 万元 中的 45,73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价款 40,000 万元,另 外 5,7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闲置募集资金 14,17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前归还 14,17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 知相关保荐机构和进行了相关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 目进行相应变更,内容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已按照变更后的用途使用,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 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价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18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天花膜项目”被迫推迟建设,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将天花膜项目的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8 年 7 月延期至 2019 年 6 月,并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为推动天花膜项目的建设,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预先 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投入金额以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为准,待天花膜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剩 余募集资金。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开始以自有资金投资天花膜项目,全力推 进天花膜项目建设进度,预计 2019 年四季度末之前天花膜项目可实现试生产。因此公司 结合天花膜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天花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并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根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1 浙 05 执 20 号】,因公司未 如期偿还中国银行湖州分行的借款,中国银行湖州分行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划扣公司 7,636.7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根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1 浙 05 执 66 号】,因公司未如期 偿还工商银行湖州分行的借款,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划扣公司 906.23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根据《执行通知书》【(2022)粤 0305 执 4204 号】,深圳前海两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 年 6 月 27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吴兴区人民法院扣划 0.98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5,067.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73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728.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8.10%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期 益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中 高 端 灯 箱 广 是 45,730.00 - - - - - - - 是 告材料项目 2.天花膜项目 否 29,680.00 29,680.00 0 20,998.10 70.75 2019 年 12 月 -562.46 否 否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100.00 - - - - 4. 收 购 江 苏 智 航 是 - 40,000.00 - 40,000.00 100.00 - - - - 51%股权 5.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是 - 5,730.00 - 5,730.00 100.00 - - - - 资金 合 计 - 95,410.00 95,410.00 0 86,728.10 - - -562.4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18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花膜项目”被迫推迟建设,因此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将天花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8 年 7 月延期至 2019 年 6 月,并经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为推动天花膜项目的建设,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投入金额以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为准,待天花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剩余募集资金。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开始以自有资金投资天花膜项目,全力推进天花膜项目建设进度,预计 2019 年四季度末 之前天花膜项目可实现试生产。因此公司结合天花膜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天花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并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天花膜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无法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剩余募集资金,因此天花膜项目的投资进度为 70.75%。 报告期内,天花膜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是第二条生产线处于调试阶段。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中高端灯箱广告材料项目变更原因系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全面兴 起,广告的主要传播媒介也因此逐步发生转移,根据央视市场研究(CTR)发布的《2015 中国广告花费总结》, 2015 年中国整体广告市场容量较上一年度下跌了 2.9%。从结构上看,呈现出冷热不均的局面,互联网广告仍 增长 22%,主要下跌板块为传统媒体,全年下滑 7.2%,传统户外广告的市场容量也同样停滞不前,这导致灯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箱广告的拓展空间减少,继而对灯箱广告材料的市场需求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此外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 素的影响,预计灯箱广告材料的毛利率也将发生下滑。 本公司此次拟变更的“中高端灯箱广告材料项目”,在规划之初主要是依据行业当初产业构架的发展态势进 行相应的测算及效益分析,目前来看项目若继续实施将难以达到当时预期的经济效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至 2017 年 7 月 4 日止)。使用期满 后,本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2016 年 9 月 27 日, 本公司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0 万元人民币,并通知相关保荐机构和进行了相关公告。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对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下:①拟终止中高端灯箱广告材料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变更涉及的总金额为 45,730 万元,占总筹资额的 48.1%, 该项目尚未开始启动;此次变更后,其中 40,000 万元用来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价款, 其余 5,7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拟延后天花膜项目的实施期限,由原计划到 2016 年 3 月试生产至 2017 年 7 月完成工程验收并投产,延期到 2017 年 12 月试生产至 2018 年 7 月完成工程验收并投产。综上,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59,900 万元中的 45,73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 限公司 51%股权的价款 40,000 万元,另外 5,73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 14,170 万元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前归还 14,17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相关保荐 机构和进行了相关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动资金,同时注销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 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