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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04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三路99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因公事无法参加本次会议,

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夏玉龙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 269,313,06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135%。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

东 5 人,代表股份 1,765,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67,547,56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8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550,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455%%;反对1,76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5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7,490,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232%%;反对1,76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545%;弃权6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贾芳菲律师、韦香

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