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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11-1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夏玉龙先生、贾秀英女

士、张杨先生、杨丽女士的履历等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

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董事会秘书人选张杨先生任职资格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我们同意续聘夏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贾秀英女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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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总监、续聘张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续聘杨

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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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 珉             江 涛              罗 哲




                                          2023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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