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 9:15-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A 区兴园 3 路 99 号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6 人,代表股份 304,554,6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953%。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 东 8 人,代表股份 34,206,9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270,347,66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80%。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2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072,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370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 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肖光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肖光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肖光辉先生获得选票 296,422,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99%,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7,588,9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95%。 1.02 选举夏玉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夏玉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夏玉龙先生获得选票 296,522,3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26%,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7,688,66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78%。 1.03 选举黄晓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黄晓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黄晓波先生获得选票 299,073,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03%,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239,9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77%。 1.04 选举冯树庆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冯树庆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冯树庆先生获得选票 299,073,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03%,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239,9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77%。 1.05 选举刘竹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竹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刘竹萌先生获得选票 299,073,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03%,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239,9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77%。 1.06 选举赵科星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赵科星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赵科星女士获得选票 298,986,6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18%,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152,97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7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3 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罗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罗珉先生获得选票 298,887,6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1393%,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053,96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96%。 2.02 选举江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江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涛先生获得选票 298,886,6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1389%,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052,96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82%。 2.03 选举罗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罗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罗哲先生获得选票 298,886,6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1389%,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052,96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82%。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严荣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宏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张宏鹰先生获得选票 298,974,667,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78%,当选有效。 3.02 选举李旸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旸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李旸先生获得选票 298,473,667,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33%,当选有效。 3.03 选举王旭亮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旭亮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王旭亮女士获得选票 298,473,6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33%,当选有效。 本次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冉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仍在公司任职。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02,57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09%;反对 1,97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4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0,095,457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72%。反对 1,97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28%。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丰律师、韦香怡 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