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尽职守,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公司出具的各
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平春 刘 标 蔡 强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