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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2-13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故同意将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定第六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第六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第六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叶志镇                 郭华平                  刘卫东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