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关于调整控股股东资金拆借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控股股东资金拆借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
调整资金拆借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在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由于本次资金拆借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该事项豁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同意。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控股股
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的议案》,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不超过 14000 万元的资金拆借,资金拆借期限一年。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月光能正
投资实施光伏项目,为保障项目所需资金,切实尽快推进项目,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
股东资金拆借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日月集团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
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 10 亿元。具体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资金拆借,
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
2、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
均余额及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
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名称: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日月集团目前持有公司 164,591,4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7%,为公司控
股股东。日月集团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临时资金的需求较大,此项拆借资金主要
是用于补充日月光能20GW新能源光伏电池片智能制造项目资金及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
资金需求,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
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月集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帮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灵
活快速融资,有利于公司新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
2、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日月集团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拆借的额度拟调整为不超过
10 亿元,此项拆借资金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光
伏项目顺利推进,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占用费经双方平等协商确
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外公司
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并获得同意,该事项可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资料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