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牌珠宝: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12-0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EPC承包服务和通过
BOO模式自建自持电站,与公司子公司日月光能的光伏电池片业务有较强的关联
性和协同性,有利于公司光伏业务产业链的延伸,推动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事项作了较为全面充分的风险分析,制定了相应措施,整体投资风险可
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
章勇坚 吕 岩 林明波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