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10-1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
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
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朱哲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闫建来、郑万青、谢雅芳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