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闫建来、郑万青、谢雅芳 2023年10月20日